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

許寶強:從國際歷史視野 理解世貿暴力(2005年12月23日)

網上出處@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http://www.inmediahk.net/node/88398

【明報專訊】部分本地報紙12月19日的標題是「清場11小時拘900暴民」和「三地點羈留逾千暴民」。把示威者中已被釋放的絕大部分沒有衝擊世貿會場的和平示威者說成是「暴民」,自然毫無根據;就算是曾使用武力的示威者,倘抽離了他們抗爭的國際和國內社會脈絡(context)來看待他們的行為片段,冠以「暴民」之名,也明顯不公允,除了顯示了文字的暴力以外,也反映出本地傳媒缺乏歷史和國際的視野。

灣仔 臨時國 際抗爭 舞台

不了解南韓農民的歷史背景和當前面對的問題,不了解國際傳媒和世貿組織的運作邏輯,我們很難公平地理解韓農的示威行為,也不會明白為什麼生產出成為香港生命教育範本的「大長今」的南韓,也同時能生產義無反顧及鬥志激昂(militant)的農民運動。

農業衰落對韓農來說是生死攸關的事情,也威脅他們的傳統文化生活習慣。經歷了遊行示威、議會討論甚至絕食等和平手段也無法改變南韓國會和世貿開放農業市場的決定,在別無他法、前路茫茫的情下,他們只好把對世界貿易和國家政權不合理的安排而導致的抗爭,伸延至香港會展中心,使灣仔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了國際舞台上的抗爭場地。

換句話說,12月17日發生的並不是本地傳媒視野眼中的「騷亂」,而是集中了世界各地反對和支持世貿人士的國際抗爭。國際舞台上演的自然是國際標準的示威和反示威,弱勢群體要在國際上發聲,往往只能以激烈的衝擊來爭取媒體的留意;而要爭取國際社會和輿論支持,示威抗爭的目標必須清晰而集中。同理,在全球媒體監視之下,壓鎮示威的警方也會盡量不去踰越國際社會所能接受的武力標準。反世貿的示威者山長水遠來港抗議,部分甚至不惜以身犯險衝擊會場,主要是讓令他們受苦和排拒他們的世貿組織與國際傳媒聽到他們的聲音,或嘗試中斷會議,阻止達成對弱勢群體不利的協議。正如前線警員以武力對付示威群眾,也只是盡忠職守地執行政府的命令。如果抽離具體的國際社會脈絡說使用武力就是「暴民」,那麼我們會否得出一個港人或許會覺得很奇怪的結論:僅從警察以警棍打人、發射催淚彈的新聞片段,推論出使用了武力的警員為「暴民」?

重新理解 法國大革 命和孫 中山的暴力

一向缺乏國際視野的香港傳媒,可能至今還不明白在當前全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環境下,國際舞台上出現不斷增多的激烈衝突究竟意味什麼。「暴民」的標題,顯然沒有公平地把專業、有組織和紀律的南韓示威者置放在特定的社會脈絡中去理解其行為。倘順應這種非脈絡化(decontextual-ized)的邏輯,我們將難以理解對國際社會有深遠貢獻的法國大革命,以及由備受港人尊敬的孫中山先生領導的民國革命,為什麼都帶有強烈的暴力色彩。

法國大革命的群眾把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經受了殺人的暴力洗禮,成就了西方世界自由、平等、博愛的傳統;孫中山不斷組織暗殺、武裝起義,最終消除了中華的帝制。如果不把法國大革命和孫中山先生的激烈暴力,置放回當時的國際和國家內的社會脈絡中,我們是難以理解為何這些暴力行為在當代的國際社會中不怎樣受到批評和譴責,相反更成為進步的典範。脫離了這些具體的歷史背景和社會脈絡談法國和中國革命,鼓吹暗殺、武裝起義的孫中山恐怕也只能是「暴民」一個。

消滅暴力的制度性源頭

嘗試理解法國革命和民國革命在特定的歷史脈絡中的暴力的意義,並不是要肯定暴力。剛好相反,為了自由與和平,我們必須反對暴力,但唯一能夠徹底消滅暴力的方法,是首先取消一切制度上不公義、不平等而引起的制度性暴力,包括傳媒非脈絡化(decontextualized)、斷章取義的語言暴力。只有在一個真正意義的民主、開放、包容的社會,當中尊重每一個民眾的各種權利和聲音,來自民間抗爭和警察鎮壓的武力,才會逐步消失。

與法國革命和民國革命相比,韓農示威出現(包括警方)的「武力」可算微不足道,這當然是由於今天的國際社會脈絡與當年並不相同。韓農示威既非漫無目的地使用暴力的「騷亂」,也並非當年法國和中國式的革命。韓農示威的目的,從始到終都沒有針對香港市民和警員,甚至在示威後清理現場,不願意為居民添加不必要的麻煩。他們十分清楚在灣仔這臨時國際舞台上要完成的國際使命,在難以完全控制情緒下仍然緊守目標,只是針對現代國際和國家內部的制度性暴力---不公平的貿易、不民主的決策、不尊重弱勢群體的傳媒。倘受壓迫者的聲音能受世貿、國家政權和傳媒尊重,倘他們還有別的出路和可能性,韓國農民恐怕沒需要付極大的代價離鄉別井,冒生命危險來港抗爭。

要成為真正的國際城市,承擔國際社會的責任,也許我們應首先學習把國際議題置放在具體的歷史和社會脈絡中去理解。

作者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許寶強:人言仍然可畏 ——藝人私照事件的通識教育(2008年2月25日)

網上出處@Yahoo! 新聞: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224/4/6lub.html

(明報)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05:05

【明報專訊】其實,要做好教育,並不需要等待什麼機會,平凡的日常生活本就充滿了各式各樣上好的議題;相反,一些事情,儘管容易引起爭議,但倘若不成熟的公開討論將會進一步傷害他人,這樣的「教育機會」或許並不值得珍惜。如果有一天,香港社會不再出現未得當事人同意就暴力地發放他人私隱的行為,又或當個人私隱被公開後,不會成為眾人津津樂道的負面新聞,那麼,教育工作者也許不必再擔心以「爭議性」事件作教育材料,會進一步傷害他人。不過,既然理想的社會並未降臨,藝人私照事件變得一發不可收拾,教師、家長、學生正千頭萬緒,整理一些根本的問題,供「公眾」參考,也算是一種「為了忘卻的紀念」罷。

「內容空洞」、「含糊其辭」的香港社會

藝人私照事件主角回港,透過傳媒承認擁有照片和向不同人士道歉。對比其第一次的錄像發言,「公眾」的評價似乎較之前寬容,儘管還是有不滿的聲音,認為當事人仍需進一步「交代」。問題是,為什麼私人照片在未經同意下被發放上網的藝人,要向「公眾」交代,而且還不能「內容空洞」、「含糊其辭」?

指控藝人的聲明「內容空洞」、「含糊其辭」,在我們這個並不十分追求認真精確的社會,是有點奇怪的。從政府的施政報告,到政黨和立會區會參選人的政綱,到教育界的目標和課程內容,到家長的憂慮和訴求,從來都不乏語意不清、言不及義的說法。例如施政報告和特首選舉中的「進步發展觀」和「做好份工」,好像就沒有怎樣說清楚這是誰的「進步發展觀」、為誰「做好份工」,也不太深究什麼是「進步」,為什麼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才算是「好」;又例如政黨和參選人經常提出的「民主」、「自由」、「為市民服務」、「敢言實幹」,具體是指些什麼,恐怕我們也不大了了;而在新高中通識教育課程中,在未(或沒有意願)弄清楚什麼是「全球化」、「經濟」、「改革」、「中華傳統文化」、「自我」、「成長」的意思前,仍然可以要求教師和學生討論「全球化對社會的正負面影響」、「中國經濟改革在何種程度影響民生」、「中華傳統文化如何與當代相關」、「什麼人際關係能協助自我成長」等問題,是否也有點含糊?自然,還得加上「多角度思考」、「批判能力」、「探究式學習」、「學生為本」等有待澄清的教育目標;最後,「家長」的憂慮和訴求中的「是非觀念」、「正確」的性教育和網上道德,是否都內容充實,清晰明確,

如果藝人的聲明被指摘為「內容空洞」、「含糊其辭」,藝人的行為是「虛偽」、「是非不分」,那麼可能是同樣「空洞含糊」的政府、政黨和教育界,是否也應分擔一點以上的罪名?學生接觸的「虛偽」、「是非不分」,究竟更多是源自娛樂界的個別新聞?還是由於長期浸淫在「空洞含糊」的政治、教育脈絡?如果我們真的不願意接受空洞、含糊、虛偽,那麼對於部分網民投訴私照主角「毒害兒童」、「敗壞社會風氣」;對於一些評論指摘藝人「行徑荒唐」、「不可原諒」,批評他們令青少年「是非不分」、「缺乏道德」,是否應該要求指控者向公眾「坦誠交代」他們的指控的具體和精確的意思、指控的原因和理據?

空洞社會的通識教育

通識教育的一個最根本目標,是讓學生學會終身學習。終身學習的一個前提,是反思的能力。因此通識科討論的議題,不管是在哪一個學習範疇,最終指向的,恐怕仍然是反思我們的社會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社會,而我們自己則究竟是怎樣的人。

因此,由藝人私照事件引伸出來的一個最根本的通識教育問題,應該是:為什麼我們這空洞含糊的社會有這麼多的「公眾」,願意投入極大的熱情和能量,去關注幾個藝人的私人生活?「公眾」都在關注些什麼?相片是「真」是「假」對我們有什麼意義?誰是第5、第6位「受害者」在處理我們些什麼欲望?當事人能否結婚或會否離婚又在體現我們的什麼情緒?我們想(或不想)看那些照片嗎?為什麼?想與「朋友」分享它們嗎?分享些什麼?沒有新的照片流傳,失望嗎?為什麼失望?失望些什麼?

如果上述的問題指向我們每個人的自身,那麼下列的問題則指向對社會的整體反思﹕幾個藝人的私人照片能激發整個社會的龐大熱情、憤怒、憂慮,令大部分人一夜間成為秩序的搗亂者、道德的仲裁者和青少年的守護人,是由於香港社會的能量過剩,還是由於精神和身體受到過度的壓抑?是反映社會求知、求真、求善、求美的欲望旺盛?還是體現了社會的反智、個人生活的無意義和集體的苦悶(參閱Lars Svendsen與Richard Winter)?是說明了我們的社會熱愛道德?還是充滿偽善?

誰欠誰一個交代?

以這些根本的問題作指引,我們或可進一步探討﹕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可以要求「受害」的藝人向「公眾」道歉和交代,而不要求「公眾」(包括網民、傳媒)向「受害」的藝人道歉、向「受害」的藝人交代「公眾」究竟在指控什麼和為什麼作出這些指控?為什麼社會輿論會認為自拍身體和性行為就是「荒唐」?會接受公關行業成行成市,但不接受藝人以公關手法嘗試保護工作前途?可以容許網民和大眾傳媒隨便發放他人的私隱,甚至以此圖利;卻能讓報章擁有新聞的「私有」版權?可以接受還未知道事情真相時便急於下是非判斷、道德結論,但同時又鼓吹欣賞和接受多元價值?會以「賤男」、「艷福」來形容男藝人,而以「愚蠢」、「天真」來描述女藝人?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社會?我們的社會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1935年5月,魯迅先生以趙令儀的筆名,發表了一篇〈論「人言可畏」〉的文章,談影星阮玲玉的自殺。他這樣寫道:

「小市民總愛聽人們的醜聞,尤其是有些熟悉的人的醜聞……讀者看了這些,有的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那麼漂亮,卻比她正經』……化幾個銅元就發現了自己的優勝,那當然是很上算的。但靠演藝為生的人,一遇到公眾發生了上述的……感想,她就夠走到末路了。」

魯迅先生又說,相對於強者,報章也許是弱者,「但對更弱者它卻還是強者……於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發揚餘威的好材料了,因為她頗有名,卻無力……『有聞必錄』或『並無能力』的話,都不是向上的負責的記者所該採用的口頭禪,因為在實際上,並不如此,—它是有選擇的,有作用的。」

寫於70年前的說話,是否仍然有點熟悉的感覺?如果在今天的香港社會,人言仍然可畏,在如此脈絡下以藝人私照解悶的網民、牟利的傳媒,對藝人隨便作出道德或美學審裁的「公眾」,是否欠受傷害的藝人一個交代?70年的「社會進步」——「增強了的國力」、「改善了的生活素質」、「發展了的自我」,究竟體現在什麼地方?負責培訓教師的官員、大學,通識科的教師、學生,「社會人士」和家長,我們是否應該不再含糊其辭,認真回答這些問題?

延伸閱讀:

作者:魯迅

文章:論「人言可畏」

作者:Lars Svendsen

書名:A Philosophy of Boredom

作者:Richard Winter

書名:Still Bored in a Culture of Entertainment

作者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告別「極端激進」的「新自由主義」民粹政治

網上出處@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1444

主掌美國聯儲局達18年的格林斯潘,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面前,終於承認他過去一直 信奉的自由放任經濟學說,並非金科玉律;另一方面,被認為屬於新凱恩斯學派,並公開批評佛利民(Milton Friedman) 主張自由放任的通俗書寫有違學者誠信的克魯明(Paul Krugman),則獲諾貝爾獎的稱睞;與此同時,以孕育自由放任經濟學說聞名的芝加哥大學,也有師生反對設立以佛利民命名的研究所。看來,自20世紀80年代以降無遠弗屆的「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教條,將不可避免地繼承其前身在20世紀30年代大衰退之後的命運,再一次步入黃昏。

儘管特首今年的施政報告無甚可觀,甚至充滿了不少似是而非的謬誤,例如斷言「回顧國際政治發展,今天已經走出六、七十年代意識形態對立的局面」,左右翼「都尋求一條中間的第三條道路」。但他在134段提及的「極端激進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理念都失去民眾支持」,卻無意地點出了「新自由主義衰落」這問題的徵結。

極端激進的「新自由主義」

過去的二、三十年,國際政治真的告別了極端激進的意識形態,走「一條中間的第三條道路」?美國的地理學者大衛.哈維在其《新自由主義簡史》(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中,給出了一個否定的答案。他認為,20世紀80年代席捲全球的「新自由主義」,其實質是富裕階層向低收入社群的反攻倒算,是一系列嘗試把財富從後者轉移往前者手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計劃。

哈維指出,美國最高收入的百分之一人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佔有了國民總收入的16%,但到了二戰結束時,他們佔有的國民收入比例,下降至8%,並一直維持至70年代中期。而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冒起的「新自由主義」計劃,則在之後的20年間扭轉了局面,使這少數的高收入的「精英」,在世紀末重掌15%的國民總收入;而工人與行政總裁的平均收入比率,也由1970年的1﹕30,上升至2000年的1﹕500。除美國以外,英國也出現類似的劫貧濟富趨勢。據哈維的分析,這種極端的財富再分配效果,是建基於一連串絕不溫和的向大企業傾斜的政策,包括大幅度削減企業利得稅(例如美國由70年代的70%劇降至80、90年代至21世紀初的28至30多巴仙),但與此同時,工人的薪俸稅卻維持不變;此外,列根和戴卓爾夫人的政府也大力削減社會福利、打擊工會和社會運動。換句話說,過去30年主導英、美以至全球的「新自由主義」,基本上是一項讓一小部分資本家回復其戰前政治經濟地位的計劃,而20世紀30年代的世界性經濟大衰退,正是發生在這種財富極端集中於少數享有特權的資本家的政治經濟結構和社會脈絡之中。

這項資本精英的「復仇大計」,離「溫和」、「中庸」和「平衡」的描述甚遠。「新自由主義」主導下的全球福祉,其實並沒有什麼實質的改進,部分地區「繁榮」的景象和消費,基本上只是財富再分配的結果——由低收入地區/社群轉往富裕的城市階層,由未來的一代轉移至「先使未來錢」的信用卡用戶,由自然生態的破壞轉移到大都市的消費。特首的施政報告中提及香港正面對的三大問題 -- 金融危機、食物安全和環境污染,以及全球、英、美以至香港近年十分嚴重的貧富兩極分化,正反映了過去30年「極端激進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理念」所產生的代價--借用一些低收入工人的說法,就是「去得太盡」。

換句話說,不論在全球還是在香港,過去二、三十年在「新自由主義」主導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其實是十分「激進」的,而產生的兩極化效果也顯然十分「極端」。借用斯洛文尼亞思想家齊澤克(Slavoj Zizek, Violence, New York: Picador, 2008)的說法,這種發展模式,其實是一種系統性的暴力(systemic violence)。

齊澤克指出,我們日常看到和主觀感受到的暴力,只是眾多種暴力的其中一種,另外還存在着一些並不明顯的暴力,包括「系統性」的暴力,也就是經由政治和經濟系統的日常運作而產生的各種災難性後果,例如「新自由主義」主導下的金融系統在「正常」(就是政府放任不規管)的狀態下,仍然會產生極端的貧富懸殊和今天金融海嘯這些對很多人來說都是災難性的後果。齊澤克進一步指出,正是我們對這種系統性的暴力的漠視或缺乏敏感,才令舒適的都市生活成為可能。

新自由主義其實是民粹政治

儘管高舉放任不干預的教條,但在實際的運作中,不論是列根還是戴卓爾夫人的政府,均並非全心全意擁護自由市場。正如哈維正確指出,當「新自由主義」的放任教條對這些政府或大企業不利時,它們絕對不會死守教義。因此,表面上高舉自由市場的政府,往往會推行一些與此相反的政策,例如在金融危機時不斷以納稅人的金錢「補鑊」,包括1987年美國政府花1,500百億美元挽救當時的信貸危機,以及在1997-8年以35億美元為長期資本管理結帳,以至最近數以萬億美元計的全球救市;又例如布殊為了選票曾答應在愛荷華州(Ohio)設立鋼鐵關稅,或訂定有利軍事工業的政策等等。

事實上,對全球的大企業和政府來說,自由放任的教條,只是一種內容含混的空洞能指(empty signifier),以動員各種難以統合的社會力量和需求,同時建構和打擊反對新自由主義大計的敵人,以推動其激進的財富再分配政策。這也是為什麼傾向佔有壟斷地位的大企業,願意捐助或支持各類鼓吹自由放任教條的(反?)智庫(think tanks)及傳播媒體。

像積極鼓吹自由放任教條的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這類倡議式的智庫機構(advocacy tanks),主要是運用各種不同的策略,包括舉辦研討會、公共演講、主持傳媒節目等方式,尋求在公共領域上製造論爭、設定議題,例如提出簡化空洞的對立問題:政府應否「干預」?經濟是否「自由」?訂定最低工資和公平競爭法會否導致政府「干預」和使經濟失去「自由」?根據它們的視角所框限的「問題」,置放在公眾面前,讓社會輿論聚焦在這些有利於自由放任教條立場的議程(agenda)。此外,這些智庫除了經常在報章雜誌上發表文章和出版書籍以外,還會定期發表研究報告和接受傳媒訪問,也會出版自己的雜誌、通訊和學術期刊等,甚至出版各類影音材料(特別是與宗教佈道有關的演講)。自然,還包括製作網站、舉辦籌款酒會,邀請社會上的名流精英和高官政要參與。除了在公共層面的工作以外,在相對私人的層面,這些智庫也嘗試以不同方式不斷重覆宣傳它們所信奉的觀點。例如透過入閣,接受委任成為部長、副部長等,或參加各種政府設立的諮詢或工作委員會,或不斷遊說政府要員,並透過邀請前政府官員加入智庫,與政要建立私人關係的網絡;又會替要到議會開會的官員寫政策文件,或替他們做簡報等。這樣做的原因,正如傳統基金會指出,是因為文章觀點或研究報告,並不會自動走去合適的人手裏,因此有必要做後續的工作,把這些結論直接帶到有影響力的人的手裏(“we can not just put out a studies and hope that it can get into right peoples' hand”)i。

換句話說,這些智庫和媒體的操作,並非建基於紥實的研究,或以理據服人,而更多是透過各種內容含混空洞的措辭(如「自由市場」、「無形之手」),並建造同樣空洞的對立敵人(如「福利主義」、「政府干預」),以訴諸情緒(例如說全民保險「很易爆煲」所引起的恐懼)的方式,傳遞新自由主義教義,建立佔統治地位的共識。也就是說,「新自由主義」大計基本上是以民粹的方式來操作的。

香港政府的民粹傾向

曾特首在生果金政策的「退讓」,惹來了一些評論的指摘,擔心這會鼓勵民粹政治坐大。不過,這種評論,忽略了香港政府(公務員)的基本操作邏輯,其實與民粹主義是十分親和的。

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有關「強政勵治」的解說是這樣的:「強政」是「以民意為本」;「勵治」則「以利民為先」,並指出這「向來是(他)決策的坐標」,顯示了他的民粹傾向。政務官的特色,是「做好」老細安排下來「份工」,能夠準時交差,不出錯,才是他們的真正守則。要「無驚無險,又到五點」,最好就是能盡量「擺平」或「統合」不同持份者難以完全滿足的紛雜要求。自然,誰的壓力大,政策就還得向他們傾斜,這才是政務官安身立命之道。因此,當來自民間的壓力加大時,政務官自然不能視「民意如浮雲」;相反,在「新自由主義」當道的世代,政府也就少不免向大企業、CEO靠攏。

循這個角度,我們或可理解香港政府過去10多20年的政策,為甚麽並不「溫和」、「中庸」。簡單地說,80年代以降,在「新自由主義」主導的全球和在地脈絡下,強調劫貧濟富的「去規管化」(deregulation)、減利得稅、打擊或限制工會等激進極端的訴求,透過大眾傳媒、學者智庫的民粹演練,除影響了政務官的價值思維外,也同時塑造了香港政府的政策方向。透過建構「沒有效率」、「很易爆煲」的「福利國家」這空洞的「敵人」,以訴諸情緒的民粹操作,反對最低工資立法、削減綜援金額和全民退休保障,限制工資上升;同時以空洞的能指為企業壟斷開方便之門, 包括把門檻極高的勾地政策說成是按「市場」的需求辦事;或把賦與領匯能在今天這種經濟環境下加租3倍的壟斷能力叫作「私有化」;又或將容許不是債券的衍生產品叫作債券的做法稱為「金融自由化」。這種種縱容地產和金融企業坐大、削減工人福祉,使香港成為亞洲貧富懸殊最嚴重城市的民粹政治,如果不是「極端激進」,還可以是甚麼?

因此,說特區政府「溫和」、「平衡」、「中庸」,或要求政府小心民粹,都有點莫名其妙。不過,儘管政務官不忌憚積極參與民粹的遊戲,但在香港這個左派等同中共、右派就是特區政府所高舉的(但正在衰落的)「新自由主義」,以及造成今日香港困局的正是過去二、三十年「極端激進的(新自由主義)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理念」的當代社會脈絡中,政務官和「新自由主義」的鼓吹者要繼續過往的民粹把戲,恐怕並不容易。至少,如果真是「成也金融,敗也金融」,儘管危機的始作俑者--特區政府和金融權貴—仍想尋找新的「人民」敵人作代罪羔羊,但誰能替代政府和金融機構,令雷曼苦主、中小企業、中信泰富股東和人數日增的失業大軍的矛頭轉向?難怪曾俊華有如此的困惑:「這場由金融衝擊引起的經濟戰爭,時間和地點都不由我們選擇,但我們可以選擇敵人,這敵人到底在哪裡?」。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保育是發展,文化是經濟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ch/press/reports/green-discussion-articles/5

特首曾蔭權在題為《香港新方向》的二OO七至O八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了三項「新的目標」,或三個堅持:首要目標是經濟發展、發展必須協調環境保護和文化保育、發展要能達至社會和諧。

而要實現這些目標,他認為必須採用「進步發展觀」,具體體現為依賴基建帶動經濟增長、以活化歷史建築為社區帶來社會及經濟效益、以助人自助理念(社會關懷文化)而非高稅收高福利方式處理貧富懸殊問題。

要落實他心目中的「進步發展觀」,他認為企業「在現今社會已不應只扮演純經濟角色,而應兼顧社會責任」,包括「環境保護、文物保育及關懷社會」。儘管他以經濟發展為首要目標,但也承認文化生活、重視自己的文化與歷史是優質城市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特首有關發展與保育的論述框架,在傳媒的推動下,逐漸成了主流共識。例如民建聯提出的要在發展過程中「注入更多的保育元素」,以「化解城市發展與環境保育之間的矛盾」;而民主黨儘管強調要讓公眾參與規劃城市發展,但仍然接受「平衡發展和保育」的論述。

要落實他心目中的「進步發展觀」,他認為企業「在現今社會已不應只扮演純經濟角色,而應兼顧社會責任」,包括「環境保護、文物保育及關懷社會」。儘管他以經濟發展為首要目標,但也承認文化生活、重視自己的文化與歷史 是優質城市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特首有關發展與保育的論述框架,在傳媒的推動下,逐漸成了主流共識。例如民建聯提出的要在發展過程中「注入更多的保育元素」,以「化解城市發展與環境保育之間的矛盾」;而民主黨儘管強調要讓公眾參與規劃城市發展,但仍然接受「平衡發展和保育」的論述。

保育和發展是否必然對立?

提出平衡發展與保育,兼顧經濟、社會和文化,表面上好像沒有什麼問題,但進一步分析,這種有關發展和保育的論述,建基的是把發展和保育分割並對立起來的假設,而這假設更為根本的前提,是把經濟與文化劃為兩個截然不同領域的理解。這種劃分所產生的效果,往往是把發展、保育、經濟、文化等每一項的內容收窄,而分割、對立之後所強調的平衡、兼顧,所能夠容納的,只是要狹義的經濟或發展(例如人均收入增加)、還是要狹義的文化或保育(例如保存歷史建築物)多一些的問題。對政府、商界和絕大部分政黨來說,前者自然是首要的,也就是特首所強調只能「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才能夠「讓市民得以享受優質的城市生活」的意思。而施政報告中以所謂「活化」的方式保育古跡,主要還是為了使歷史建築物「發揮它們的經濟及社會效益」,具體的作法是把歷史建築物,例如中區警署建築群、前中央書院遺址和灣仔露天市集,「活化」為「獨特的文化地標」。換句話說,「活化」也主要是一種狹義的經濟利益的考量,主要為旅遊業和高、中收入階層服務。這與美國二十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興起的、以經濟增長作為誘因、受到政府、商界和文化界共同支持的「活化」古跡文物保育運動 ,是一脈相承的。

因此,把發展與保育分割,或將經濟與文化劃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然後再把焦點放在平衡和兼顧,往往不利於一些重要的問題的提出,例如發展(或保育)的目標是什麼?為誰而發展(或保育)?我們需要怎樣的經濟(或文化)生活?或更根本的問題:什麼是「發展」、「經濟」?什麼是「保育」、「文化」?

如果說發展就是保育、文化同時是經濟,或保育是發展、經濟同時是文化,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會覺得不知所云。不過,要否定這種說法,也許得先要對「什麼是發展/經濟?」和「什麼是文化/保育?」有十分清晰和確定的答案。

發展=釋放潛能 + 改善生活

據文化研究學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指出,英語中的發展(development)一詞,首先出現於十七世紀,原初意思包含了與包裹和束縛相反的舒展和展開之意。另一位學者埃斯岱瓦(Gustavo Esteva)則指出,「發展」的早期用法,是指生物(動物和植物)能舒展釋放其自然(或生物學上的基因)所能容許的全部潛能,但之後被逐漸窄化為經濟增長(以國民生產總值來衡量)和工業發展的同義詞。

根據一般的用法,發展包含了變化(或演化)、朝良好目標進發和改進的意思,除了國民生產總值和工業增長等指標以外,晚近的討論還加入了人文發展、性別發展、社會發展、可持續發展、平等發展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等概念。而聯合國的第一個發展的十年(the First UN Development Decade 1960-1970)所提出的說法,是把發展等同增長加轉化,當中包括了社會、文化和經濟的面向,核心是改進人民的生活質素。

如果發展的核心是「改進人民的生活質素」,讓人類可以釋放舒展其自然所能容許的全部潛能,那麼它就包含了保育的意思。因為要釋放潛能和改進生活質素,一些原本的優良的潛質就不能完全拋棄。放棄了根本,也就沒法釋放和舒展,例如放棄了健康的根莖,花苞也就不能舒展生長。同理,全盤推倒了舊區一些原有的良好空間設計、生活方式和人際網絡,也難以談及人民生活質素的改進,剩下的只會是粗暴的替代。換句話說,發展基本上包含了保留舊的或原有的一些優良品質,以及孕育新的或更進一步的生活質素這兩重意思。

保育的狹義理解是保存(preservation 或 conservation),但也可以包括孕育(cultivation)的含意。在不斷變化的世界中,要保存往往得更改既存或培育新的品質。例如在保存土壤過程中,農民往往同時需要改良土壤,以確保土質不會在常變的環境中退化,令土地更能發揮、舒展其自然的生態功能,包括為生物提供食物能量、淨化空氣和儲存生物基因,從而改善人類和其他生物的生活質素。換句話說,保育內含了變化(或演化)和改進的意思,也包括讓保育對象可以舒展和釋放其自然所能容許的全部潛能。從這角度理解,保育也就是發展。

循這一思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Amartya Sen)所說的「發展就是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就不難理解。他認為,我們不應局限於僅僅以國民生產總值等指標來界定發展的狹隘視野,因為經濟增長自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終極的目標。相反,實質自由的擴展,在發展過程中是極之重要的,因為這會令人們更有可能舒展和釋放潛能,幫助自己和影響世界,以改善生活。而由於自由的多樣性,把發展理解為自由的擴展,也能抗拒以單一可比的排序方式(例如以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作國際比較),約化發展的意涵。



消費滿載生產文化意義

同理,經濟同時是文化,或文化就是經濟,也並非玄之又玄的天方夜譚。想想以下的問題:家務是經濟活動嗎?父母養育兒女是否投資?給小孩零用錢、交通費算是信貸嗎?主婦結算家庭每月的收入和支出是會計和核數嗎?父母假期帶小孩遊玩與旅遊業的導遊又有何不同?在家做飯、縫衣是生產嗎?買菜、交水電費用是消費嗎?在家庭內發生種種事情,是經濟?還是文化?

發表一首詩是文化活動嗎? 但組織詩人發布會或印刷詩歌,是否也要金錢、人力資源和其他物質(如場地、紙張)的投入?詩人要能寫詩,是否也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例如衣食住行)?讀者要能了解(或消費?)詩歌,是否也需要長期的培育?而培育的過程可以完全脫離各種物質的條件嗎?因此,詩的生產和消費,是文化?還是經濟?

事實上,消費並非僅僅是金錢的支出,也同時是一個充滿文化意義的過程,例如我們買了一本書,或會慢慢咀嚼,或會用來裝飾、或借給別人、或顯示身份品味、或監管兒女閱讀,無論如何,書的消費過程都會跨越一段時間,這個過程中的產品經歷了生老病死,生產出各種文化意義。同理,生產也不僅是工廠購入了原材料、工人和機器後就會自動完成,如何令工人有效率地工作是至關重要的問題。因此,要生產就得要處理或打造工作倫理。工作倫理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學觀念,因為工人在生產過程之中其實仍然是一個有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要處理或規管好工人的情緒和喜惡,令工人感到工作是有意義的,才能使工作有質量和效率。如果這些文化面向處理得不好,生產過程也不會順利。因此,討論工作倫理是怎樣產生的,就是探討生產過程當中的文化意義的生產和流通。

八十、九十年代以後,我們的經濟似乎愈來愈走向「文化」(culturalized)。經濟的文化轉向包括兩個大環節,一個是知識層面上將「經濟」、「文化」等範疇理解為混雜的,或相互構成的,也就是不存在純粹獨立的「經濟」、「文化」等領域;其二是處理實質的經濟體,或如何把經濟體理解為一個由文化構成的過程或實體:由以往強調數據、統計、歷史事實的實證理解,轉向更重視經濟過程中的呈現表述、身份認同與規管調節,或意義的生產和流通。

二分法方便各取所需

從這種文化經濟學的思路重新審視近日有關香港發展與保育的討論,也許能令我們看到一些政府和商界視野以外的有趣問題。例如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儘管強調他「反對以二分法看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不過,在討論發展與保育時,卻仍然用二分法看待發展與保育、經濟與文化。表面看來,要求平衡發展與保育,提出兼顧經濟和文化,好像已經做到面面俱圓,能夠照顧不同利益。但截然分割發展與保育、經濟和文化,產生的效果是把分割出來的選項(發展、保育、經濟、文化)簡化,使每一選項的內容變得十分狹隘。而就算提出要「兼顧」、「平衡」這些約化了內容的選項,所得出的結果,也遠比不分割地看待這些概念狹隘。事實上,整全地看待發展、保育、經濟、文化這些概念,它們每一個所包含的意思,比將它們分割窄化後相加起來的內容,還要豐富。

二分地看待發展與保育、經濟和文化,除了方便政府、商界和政黨各取所需,任意地「平衡」和「兼顧」以外,恐怕不能幫助我們尋找一個更清晰的社會遠景,或釐清我們追求的是怎樣的生活素質,以及理解「改進」的真正意義。換句話說,問題並非是要從分割簡化了的選項當中,選擇哪一個要多一些或少一些的問題,也不必從中決定何者為首要的目標,更沒有需要「兼顧」、「平衡」這些約化了內涵的選項,而是應整全地理解發展、保育、經濟和文化。

如果政府、商界和政黨能夠整全地理解發展、保育、經濟和文化,那麼「活化」所重的,就不應是根據單一和狹隘的現代標準來翻新舊區和古跡,或簡單而分割地注入狹義的「文化元素」(例如美食戲曲),以賺取利潤、吸引遊客和服務中、高收入階層,而是要保存或培育舊區與古蹟所曾承載的合理和良好的空間設計、生活方式和人際網絡,並在此基礎之上,更新和舒展舊區和古蹟所蘊藏的各種文化/經濟潛能,改進社會的生活素質。只有如此,討論發展和保育,才會變得有意義。

倘若發展就是保育,而經濟文化則互相建構,那麼「進步發展觀」也就等同「進步保育觀」,而首要目標既是「經濟發展」又必然同時是「文化保育」。在這整全而非分割的理解下,要提出的問題應是:我們要怎樣的發展/保育、經濟/文化?為誰而發展/保育(或改進那一些社群的生活質素)?以什麼為目標的發展/保育?用什麼方法來發展/保育?提出和回答這些問題,才是真正反對以二分法看待問題,才可能避免由政府製造出來的非此即彼思考框架,和隨之而引起的不大有建設性的政治論爭。

(原載於:《明報月刊》2007年12月號,46-49頁)

社會企業還是社會企業化?(2008年5月)

網上出處@香港基督徒學會Hong Kong Christian Institute:http://www.hkcidata.org/database/sze/109/sze109-3.html#article

儘管近日才成為政府扶貧政策的其中一個焦點,但社會企業其實並非新生事物。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是指一種嘗試把生產、貿易、提供服務和財務等經濟考慮與特定的社會目標連結起來的組織。社會企業可以包括多種形式:以企業賺取的利潤,資助達成種種社會目標,例如以利潤支持教育事業或贈醫施藥;或在營運的方式中,加入各類社會目標,例如在營運過程中強調環保的手段,或在收入分配安排中重視平等和公義的目標。

然而,香港有關社會企業的討論,卻多只集中於引進被單一化了的企業運作形式,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視社會企業為一種狹義的扶貧方式。因此,由政府推動、商界響應的社會企業扶貧計劃,泰半強調商界的角色,希望借助商界的企業營運經驗,發展出能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的社會企業。

扶貧的文化經濟學
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自然是一種有別於只求賺取利潤的社會目標,但僅僅提供就業機會,是否真正能產生扶貧的作用,還得看企業的具體運作和收入分配方式。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如果由私人企業主辦的社會企業,只以極低的工資和惡劣的工作條件增聘「弱勢社群」成員,那麼,儘管可能把他們拉出綜援網,但卻未必能夠改善他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在這種情況之下,發展單以增加「弱勢社群」就業為目標的社會企業,恐怕無法達致扶貧的最終目標。

扶貧不等於提高貧困社群的收入,也不能約化成只為他們提供就業機會。歸根結底,貧困是在特定的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之下一種相對不如意的生活狀態,是處於難以提升物質和精神生活素質的困局之中。在現代的消費社會當中,這種低生活質素的生存狀況和困局,自然與缺乏消費手段(means of consumption),也就是缺乏金錢收入有關,但同時也與社會的文化氛圍、都市設計和政治經濟結構緊扣。如果社會的文化氛圍並不歧視低物質消費的社群,也不對依靠綜援維生的家庭存有偏見;如果城市的設計不為短視和單一的地產發展商主導,使不用收費的都市(娛樂、運動、休憩)空間(free space)和令人舒服的自然環境日益萎縮;如果政治制度開放民主、經濟結構減少壟斷,貧富差距沒有日益擴大;低收入人士能享用的社會和文化資源也不致日漸減少,那麼,「貧窮」自然會自動消失。循著這角度思考,「扶貧」要做的,應是針對製造「貧窮」的文化、社會、政治和經濟結構,而非僅僅為低收入社群提供就業機會。

因此,社會企業除了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崗位之外,還得保證這些工作崗位真的能令他們得益。為此,社會企業的具體操作和收入分配安排,便不是無關痛癢的事情。

歐洲的經驗
歐洲的一個研究網絡(European Research Network)提出的社會企業標準,包括經濟上的自立和可持續發展,也包含使特定社群/區受益的社會目標。在運作方面,需要強調民主的決策和各持分者的積極參與,而非建基於資本的擁有權;而在收入分配方面,社會企業不鼓勵員工完全瓜分利潤,也不容許收入分配過於不均,而是像合作社一樣,把企業賺取的利潤,用於投入擴大再生產或資助企業預定的社會目標。1

學者Roger Spear與Eric Bidet在他們為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交的一份有關歐洲十二個國家的社會企業研究報告中,指出歐洲近年的各種社會企業,從服務對象、目標、組織結構、管理方式、資金來源,到與企業外部的自然和社會環境的關係,都十分多樣化。例如有社會企業以扶貧為目標,以低收入和缺乏資源的社群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但也有社會企業以保育自然生態為目標,以生態環境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又例如有社會企業以合作社的組織結構管理營運,也有別的社會企業以協會或社區組織以至庇護工場的方式經營運作。不少強調商業面向的社會企業,確實可以從市場上獲得大部分資金,但另一些更重視盈利以外其他目標的社會企業,它們的成功往往依賴政府或社會長期的捐助和補貼(例如比利時和愛爾蘭一半以上的社會企業資金是來自公共的補助、捐款或義務工作)。2

與歐洲比較,香港對社會企業的討論,顯然十分狹隘甚至單一。在題為《香港新方向》的2007至08年度施政報告中,特首是這樣表述社會企業的:「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商界與專業人士應該積極並義務參與各類慈善公益活動,包括推動社會企業發展。……香港要建立新的關懷文化,我們需要培養更多社會企業家,通過企業家的思維,利用商業策略達至社會目標。」換句話說,社會企業是一種體現「商界與專業人士」的「慈善公益活動」,是透過「商業策略」以「達至社會目標」,而非透過重新訂定社會的根本目標,以改造商業環境和策略。

財政司司長在2008至09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及社會企業時,也沒有觸及其多元的服務對象、目標、組織結構、管理方式、資金來源等問題,只單一地關注如何「提升社會企業的競爭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扶貧委員會與中央政策組於2006年4月6日合辦了一個「社會企業會議」,會議的官方網站明確指出,政府推廣社會企業的原因,主要是為了「協助失業人士『從受助到自強』。社會企業能為競爭力稍遜的人士提供一個真實的工作環境,並為他們投入公開勞工市場作出準備。」3 暫不論為甚麼「失業人士」就一定等同「競爭力稍遜」;也不討論對「失業」的主婦來說,家庭是否「一個真實的工作環境」;把社會企業的目的局限於為失業者「投入公開勞工市場作出準備」,這種對社會企業的理解,明顯是十分狹隘和單一的。

事實上,社會企業中的「社會」目標、服務對象、組織者/網絡,不僅只是「扶貧」和協助失業者就業,而可以同時包括改善自然生態和社會環境,讓不同社群都能夠更自由、愉快和有尊嚴地生活;而社會企業中的「企業」方法,也並非只剩下單一的管理主義(managerialism)的操作和狹隘的競爭方式,而是包含各類大、中企業以至小商販多元的競爭與合作所創造的成功模式。

社會企業vs社會企業化
流行於社會福利界團體的一種社會企業論述,主要強調必須改造機構的運作方式,加強以企業經營和問責的方式去管理,才能夠提高社福團體運作的效率和服務的成效。這種論述,隱含了一項假設:社福團體與企業的經營和問責方式均是單一的,且兩者不盡相同,而後者的效率和成效較前者優勝。不過,大部分有關加強企業經營和問責方式的討論,似乎都未能很好地說明所謂企業的經營和問責方式具體所指的是甚麼,以及為甚麼會比社福團體以往的經營和問責方式有效。

如果企業的經營和問責方式所指的僅僅是管理主義式的文山會海,不斷要求員工填寫各種形式化的報告,開設各類品質保證委員會,那麼,是否真的能改善社福團體的營運效率,恐怕還有待證明。事實上,相信不少在現實社會中的成功企業,都很少會採用這種浪費時間、毫無效率的管理主義經營方式。如果企業的經營和問責方式所指的是一些過去社福團體可能忽略了的運作原則──例如沒有計算大量義工所投入的時間和心力,因而低估了一些營運的成本;又例如由於依賴大量沒有強大約束力的義務勞動,因此遲到、早退、缺席的情況可能比私人企業嚴重;再例如社福團體的服務多帶點由上而下的慈善性質,服務對象也沒法像市場上的消費者或民主政制般要求服務提供者問責,再加上服務提供者並不重視有系統而認真的「市場調查」,以了解服務對象所需,造成社福團體所提供的服務往往並不一定是街坊的真正需要,或不一定能解決他們最迫切的問題──那麼,在社福團體中注入一些非管理主義的良性企業營運方式,應該能夠稍為改善運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不過,儘管引入企業營運方式可能有助改善效率,但倘若所選擇的企業營運方式,並沒有考慮社會企業員工的工作條件和收入水平是否合理,也不配合社會企業的特定目標,那麼,這種「社會企業」很可能只是把一種狹隘的企業文化推廣至各社會面向(enterprising the social),而非以達致特定的社會目標(如改善弱勢社群生活)為前提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結語
政府的扶貧委員會於2005年發表的《「從受助到自強」──社會企業的發展》討論文件提出:「社會企業採用的業務方式,有助逐步改變弱勢社群的心態,而且能加強他們面對挑戰及逆境的能力,使他們最終能自力更生。」4 這種說法,假設了「弱勢社群」之所以不能夠「自力更生」,源於他們的「心態」。這樣的假設,自然容易推論出需要引進能夠「面對挑戰及逆境」的「企業文化」,以改造社群;這也是為甚麼政府對社會企業的理解,基本上仍然停留於把社會企業化(enterprising the social)。然而,如果「弱勢社群」之所以不能夠「自力更生」,更多是由政府政策和社會環境所造成的──例如不容許失業人士自食其力的消滅小販政策,或不利傷健人士自由活動的建築環境,或擠壓小商鋪創業的高地價和地產壟斷經濟體系──那麼,需要改造的,恐怕並非是「弱勢社群」,而是我們的社會環境、公共政策,以至政府和商界的「心態」。

注釋:

Social enterprise. In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Retrieved March 7, 2008,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enterprise

Spear, R. & Bidet, E. (2003) “The Role of Social Enterprise in European Labour Markets”, Working Papers Series, no. 03/10, Liege: EME European Research Network. Retrieved March 7, 2008, from http://www.emes.net/fileadmin/emes/PDF_files/ELEXIES/ELEXIES_WP_03-10_Transversal_ENG.pdf

社會企業簡介。社會企業會議官方網站。香港:扶貧委員會及中央政策組。2008年3月7日,取自:http://www.seconference.gov.hk/intro_se_big5.html。

《「從受助到自強」──社會企業的發展》討論文件(2005)。香港:扶貧委員會。2008年3月7日,取自:http://www.cop.gov.hk/b5/pdf/CoP%2022.2005(c).pdf。

許寶強:自由主義危機民粹主義興起(2005年05月23日)

http://www.inmediahk.net/node/33365

曾聽過這樣一種說法: 「不用擔心你的負面新聞上了報章頭條,因為隔兩三天便沒有人會再談論『過去的新聞』。」

是的,香港的文化社會環境並不鼓勵深入探討問題,只能孕育短暫的記憶。遠的不用說,近如前年的SARS和七一、去年底的紅灣半島和領匯事件等,它們帶來的衝擊和影響,今天已沒有多少人會繼續反思。這確是很可惜和應改變的。

隨着樓價上升,香港財赤和失業問題確實稍為緩和,經濟增長也紓減了民間的不滿。不過,SARS、七一、紅灣和領匯所反映出來的根本問題,仍然未被觸及,更遑論解決。

過去兩年香港陷入的困局,揭示出被認為是香港社會最主要特徵的自由主義(如果真的曾存在的話),其實極為脆弱。在政治和經濟危機面前,自由主義從理念以至實踐都顯得蒼白無力。這情况與二次大戰期間歐洲不少地方的自由主義衰落有點類同。

自啟蒙時代開始,自由主義逐漸成為主宰歐洲的思想。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包括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前提的個人主義思想、強調三權分立的民主代議政制和鼓吹自由貿易的經濟體系。不過,到了19世紀末,自由主義在歐洲陷入了危機,並在20世紀二次大戰期間衰落,為各種形式的國家介入所取代。

源自民主代議政制局限

正如英國社會史學者Eric Hobsbawm在其《極端的年代》(The Age of Extremes)指出,1920年蘇聯以西的歐洲基本上都採用民主代議政制,但到了20世紀三四十年代,以民主代議政制表現的政治自由主義在全球的範圍內潰敗,而推翻和取代政治自由主義的,並非左翼社會主義,而是來自包括保守的天主教勢力和法西斯/納粹在內的右派力量。

Hobabawm認為,政治自由主義在20世紀初的衰亡,主要源自民主代議政制本身的局限。他指出,民主代議政制建基於四個條件,包括:

●民眾對民主的根深蒂固的共識;

●選民間相容妥協的可能性;

●富裕繁榮的經濟環境,以及

●不用政府太多的管治。

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歐洲,經濟衰退,人民對政府有效管治以解決失業等問題的期望日增,階級矛盾日益嚴重甚至難以調和,不少國家都欠缺根深蒂固的民主經驗,換句話說,當時歐洲缺乏的正是這四個條件,因此最終導致政治自由主義的衰亡。

伴隨政治自由主義衰亡的,還包括個人主義和自由經濟。正如Karl Polanyi在1935的〈The Essence of Fascism〉指出,二次大戰其間興起的法西斯主義,思想核心正是反對個人主義,因此視接受人人生而平等的(基督教)自由主義和以「自由人的聯合體」為理想的社會/共產主義作為其敵人。法西斯在歐洲的成功,反映了反對個人主義在當時的社會脈絡中獲得了良好的生長土壤:包括自19世紀末開始對自由主義和理性主義的反動、各種反精英和訴諸群眾的民粹主義的興起等等。再加上經濟衰退和失業劇增,使強調個人自由和平等的論調在危機面前逐漸失去市場,同時也令自由不干預的經濟思想漸被遺棄,讓位於強調國家干預的法西斯主義和社會主義,以致後期建基於凱思斯主義的美國新政(NewDeal)。

政治自由主義4 條件 當代香港不存在

回到21世紀的香港。SARS、七一、紅灣和領匯暴露了與30年代歐洲自由主義衰落的類似徵狀。政治方面,Hobsbawm所說的政治自由主義四個條件,在當代香港並不存在:●首先,香港欠缺根深蒂固的民主經驗;●其次,香港的貧富分化日益嚴重,不同階級、社群之間似乎也愈來愈難以尋求共識;●再者,人民對政府的「積極管治」的期望也日漸增長,希望能有效解決失業、貧窮、經濟轉型等問題;●最後,儘管這一兩年的經濟好轉,但大部分低收入人士沒有受惠,而經濟增長源頭主要來自CEPA及自由行的帶動和樓價增長的財富效應,這些短期刺激經濟的措施,沒有根本改變香港的經濟結構,令香港經濟成功轉型,相反,以投資(投機?)主導的樓市很可能會重蹈98年泡沫爆破的覆轍。

在領匯的爭論中,也許是由於不具備這些條件,政治自由主義所依賴的法制和代議制度,並沒有獲得多少人貫徹的支持──特別在政治和經濟不太順景的時候。相反,不少民粹式的回應更將矛頭指向法律制度和代議政制,例如攻擊民選政客利用法律「阻人發達」,以及支持法律要遷就政治經濟目的(如要求縮短上訴期限讓領匯能盡快上市)等等。大多數市民並不怎樣在意人大第三次釋法,也能說明類似的問題。

在經濟方面,98年以後連續數年的衰退,使經濟自由主義的教條(例如「積極不干預」)失去市場,愈來愈少人相信單靠市場力量能改善失業狀况。近年漸佔主導的是要求政府(中央和特區)積極介入推動經濟的呼聲,結果是中藥港、數碼港以至西九龍等政府強力干預的經濟項目並沒有受到多少自由主義的批評,也不聽見自由主義聲音反對政府不斷開闢臨時職位。經濟自由主義的教條如果不是名存實亡,也只會被有選擇性地引用,例如反對最低工資。

沒堅實強調平等民主傳統

香港也沒有堅實的強調平等、民主的個人主義傳統,雖然我們確實存在經傳媒影響、崇尚物質消費的個人主義。近日基督教會組織發動的反對就歧視同性戀立法,也許反映了本地社會缺乏對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則的堅持,也不存能令堅持己見、特立獨行者容易生活的友善和包容的環境。事實上,在香港,要在社會、工作崗位、學校和家庭等社群中堅持己見並不容易,有時甚至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在經濟富裕繁榮的年代,儘管缺乏這些孕育自由主義的土壤,自由主義的措辭和教條還有一定的生存甚至成為主導的空間,但在經濟不景的時期,或 Hobsbawm所謂的「極端的年代」,自由主義將很容易陷入危機。21世紀的香港,由於缺乏(甚至抗拒)社會民主和共產主義的傳統,也不存在普遍和堅實的宗教信仰,能取代自由主義的,似乎並沒有太多的選擇。在貧富差距日增、政治管治失效、壟斷愈益嚴重的社會脈絡下,訴諸群眾、抗拒精英、缺乏核心價值觀、反智、以實用或犬儒態度回應危機的民粹主義,很可能會成為新的主宰。

伸延閱讀:1 . Hobsbawm, Eric (1996) : "The Fallof Liberalism", The Age of Extremes A History of the World, 1914-1991, New York: Vintage, pp. 109-141.2 . Polanyi, Karl (1935) : "The Essence of Fasciam", in Christianity and the Social Revolution, London: Gollanez.

許寶強:讓學生主導通識學習(2005年06月25日)

網上出處@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http://www.inmediahk.net/node/40910

新高中通識教育科第二次諮詢較受關注的討論,是如何考核。當局建議通識科公開試總分的三成由校內評核決定,包括佔總分二成的獨立專題探究報告(評核範圍包括探究過程與成果),及一成的課堂表現(包括討論報告、課堂習作、學校測驗等)。佔七成的公開試卷,則希望測試學生能否以課堂所學知識和技巧,解答建基於試卷提供的不同類型資料而設定和延伸的題目,並作出不同角度的分析。考評局指出,通識科的公開試題只會着重學生的基本知識,而非背誦能力。

就此,有教師擔心校內評核方式容易讓學生「請槍出貓」,考評局表示會採用各種措施阻嚇作弊;公開試方面,不少老師擔心考試範圍過於廣泛,以及難以把握評分標準。

儘管這些討論在既有教育制度下不無道理,但它們建基的假設──考核學生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公平」地分辨學生的優劣──與通識科倡議的議題探究式學習沒甚麼關係。

新高中通識科要採用議題探究式學習,主要是為了改變以往的教育方式:由教育當局和學校設定課程內容,老師決定教學法、進度和評核標準,學生被動地接收知識。

相反,議題探究式學習的目的,是培育學生終生學習能力、深化對知識的了解和應用技巧,以學生的興趣、關注作動機,將學生置於學習過程中心,老師只是從旁提供指引和輔助。

在議題探究式學習中,學生應擁有並掌控整個探究的過程和結果,並學習管理和修正探究學習的步驟。探究式學習應理解和尊重學生發展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哪怕是簡單、帶實驗性的方法,也是良好的學習經驗和發現過程。

因此,探究式學習比灌輸式教學更需要給學生足夠的空間和時間,在過程中令學生感覺安全、自信、受尊重,不會因所知有限而感到羞恥和無價值。因此評核方法應以形成性的評估為主,而非傳統的小測大考等僅僅衡量極為單一的學習結果,並以此來判定成敗。

形成性評估目標應與探究式學習目標完全一致,即透過評核活動(包括學生自評),由學生思考和管理學習過程,透過評核過程獲得關於學習方法、內容知識、成果和改進方案建議的及時、清楚、可信的反饋,以鞏固已能做到的,並改正及校正探究方向。

形成性評估是重要部份,應在學習前、過程中和後反覆進行。學生如能經常以不同渠道與教師和其他同學討論學習態度、方法、目標,進行自我評估,才是有意義的學習活動,才能在離校後仍能終生學習。

在公開試中有良好的表現,並不等於在形成性評核中也一定表現良好,除非我們能確保公開試測試的,完全與形成性評估的目標一致,即達至探究式學習目標。但無論如何,學生在專題探究過程的表現,並非公開試成績能反映的。因此,若專題表現成績與公開試成績有超過20%差距,而要檢查校內評核的準確性,除了反映不信任學校和學生外,還假設了應以公開試成績作為其他評核方式的準則,表示形成性評估只是次要的評核方式。

目前有關通識科公開試的討論,只集中在學習後的成果評估,這是否有效回應對議題探究式學習缺乏知識內容、純粹「吹水」的批評,還有待觀察,但恐怕對促進學生的探究式學習過程不會有太大幫助。是否有點本末倒置?